公文流转系统 | 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
您的位置: 首页 > 政务公开 > 公告 > 正文

焦作市具备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维修企业公示名单

发布时间:2025/5/15 15:15:48作者:局办公室 点击量:94

依据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)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)《汽车维护、检测、诊断技术规范》(GB/T 18344-2016)《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》(GB/T 16739.1-2023)等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,为便利道路运输经营者规范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工作,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,经省、市、县三级筛查核对,目前全省共有137家维修企业达到具备二级维护的资质条件,其中,焦作市共7家(市区2家,沁阳3家,孟州1家,武陟1家),现予以公示。

请道路运输经营者(企业)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时,从上述维修企业中选择。后续名单发生变化,将适时进行更新。


附件:焦作市具备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维修企业名单/Manage/Upload/file/20250515/20250515152141_8984.pdf




Copyright © 2022 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

豫ICP备12023639号-1

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21号